中秋国庆节将合并放假8天
核心内容:因为中秋节和国庆节合并,时隔三年后中国将迎来1999年节假日制度改革以来第二个8日长假。昨天,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9月30日(星期日,中秋节)至10月7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8天,而9月29日(星期六)则要上班。
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已对今年中秋国庆假期的放假调休日期做出了具体安排。其中中秋节和国庆长假合并安排为8日假期,自9月30日至10月7日。之前曾在2009年出现过一次中秋国庆合并的8天假期。
1999年9月,国务院修订并公布了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由此启动公众所熟知的“黄金周”制度。查阅自那时起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放假的通知,只有2009年中秋国庆长假的假期长达8天。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