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main busines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0512-57895156

手机:18549925599

邮箱:kunchenghr@126.com

地址:苏州昆山前进西路3288号金澄大厦510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

中秋国庆节将合并放假8天

核心内容:因为中秋节和国庆节合并,时隔三年后中国将迎来1999年节假日制度改革以来第二个8日长假。昨天,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9月30日(星期日,中秋节)至10月7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8天,而9月29日(星期六)则要上班。
  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已对今年中秋国庆假期的放假调休日期做出了具体安排。其中中秋节和国庆长假合并安排为8日假期,自9月30日至10月7日。之前曾在2009年出现过一次中秋国庆合并的8天假期。
  1999年9月,国务院修订并公布了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由此启动公众所熟知的“黄金周”制度。查阅自那时起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放假的通知,只有2009年中秋国庆长假的假期长达8天。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

相关资讯

信誉保证,最专业、最便捷的劳务派遣机构,他们选择昆诚!

更多资讯

新政策下临时工泛滥! 劳务派遣公司的竞争压力 苏州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全面开始 我公司助村民轻松就业 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 苏州市社保基数上调的通知 我市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 企业用工管理风险诊断 谈谈国企劳务派遣工转正的问题 关于代理客户付费问题的通知 2014年2月19号企业年检正式取 徐州健鼎电子发生火灾!起因系一跟劣

Copyright (c)2015-2018 www.bai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801938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