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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全面开始

 2015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文件目前正式下发,根据《关于调整市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锡人社发〔2014〕236号)文件规定,201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筹资和财政补助调整为四类:一是学生少儿(不含大学学生)缴费标准为440元,其中个人筹资标准为120元,财政补助标准320元;二是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为420元,其中个人筹资标准为100元,财政补助标准320元;三是老年居民缴费标准为700元,其中个人筹资标准为280元,财政补助标准420元;四是其他居民缴费标准为740元,其中个人筹资标准为340元,财政补助标准400元。

  2015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文件的下发,也就意味2015年度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全面开始启动。因2015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文件下发拖后,征缴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这就要求各经办部门精心组织、加强宣传、齐心协力,真正把市政府践行群众路线的惠民政策有力落实到位。

  续保人员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指定银行办理(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邮政银行)缴费手续;新参保人员、断保人员、少儿(非在校学生)必须先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人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到银行缴费;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民政、残联等部门确定的8种照顾对象,只要到街道(社区)人保所进行登记,个人不需要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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