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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客死他乡,引发纠纷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邻居姓刘,今年59岁,不久前刚刚去世。刘某原是辽宁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一名炼油工程师,而且也是公司的投资者,从事炼油工作多年,精通炼油的一系列程序,深受公司重用。
  有着一身本领的刘某得到了经理马某的信任。2010年3月,公司将刘某派到了非洲工作。在此期间,刘某也将自己的家底——32万元投到了非洲的炼油生产线中。刘某告诉家人,马经理承诺,如果投资盈利的话,刘某会得到相应的分红。
  出国工作却意外身亡
  据王先生介绍,刘某刚到非洲时是和一位叫默罕默德·新罗的当地人联系的。这个当地人买下了一大块地皮,他也是这个公司的投资合伙人,但他并不清楚刘某和辽宁的石化公司是劳务派遣关系还是投资合伙人关系。
  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刘某和新罗合作愉快,而且也让公司挣到了不少钱。王先生告诉记者,刘某在此期间先后获得了两次分红,分别是2万余元。就在刘某拼命工作时,却不幸染上了非洲严重的传染病,由于错过了治疗时机,刘某于2011年10月28日不幸身亡。刘某的亲人得知消息后悲痛欲绝。为了安葬亲人,刘某的家属要求对方把刘某的尸体运回,而此时马经理却总是以一句“该尸体不能出关”来应付。最后刘某家人一再努力,在新罗的帮助下刘某的尸体被安全地运回辽阳。
  公司拒付丧葬费
  王先生告诉记者,为了弄清事实真相,他专门把默罕默德·新罗从非洲邀请到了中国,并与他进行了详谈。王先生说:“一位外国人都能把刘某的尸体运送回来,而且对他的逝世表示哀悼和同情,而中国人却连句问候都没有,甚至连丧葬费都不管,无论从人道角度,还是别的方面考虑,这样的做法都让人无法理解。”
  据王先生介绍,刘某家中有一位体弱多病的妻子,还有一个20多岁的女儿,他是家中的唯一经济支柱,因此,他的离去给这个家带来了很大的打击。
  王先生说,就在刘某的家人向公司讨要说法时,该公司人员却大打出手,当场打伤了刘某的女儿。
  一笔糊涂账
  为探寻事情究竟,记者与王先生保持密切联系,几日后,王先生告知记者,刘某家与公司已经达成了共识,该公司已经同意支付刘某的家人补偿费15万元,但并没有说明此款是丧葬费还是投资时机器的损耗费用,该公司也不会将正在非洲使用的机器返还给刘某的家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对于刘某的家人来说,这样的结局虽然不完美,但是还可以接受。
  据王先生介绍,这15万元的补偿费,除去把刘某的尸体从非洲运回的费用,剩余的用来安葬刘某后所剩无几,但这样的结果,刘某家人也妥协了。毕竟这15万元能缓解家中的困难情况,以便死者入土为安。
  经了解,如果刘某与该公司存在劳务派遣关系,根据《劳动法》和《公司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员工在劳务派遣期间出现意外,该员工的丧葬费和安置费等一系列费用都由该公司承担;如果刘某与该公司属于投资合伙人的关系,刘某的家属要求得到的赔偿金和丧葬费,公司是没有义务支付的,该公司可以解除合伙人关系,按照入股的份额返还给刘某的家人,其中可去除损耗费等费用,也可以由刘某的继承人继承刘某的股份。
  白纸黑字才能避免纠纷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辽宁名熙律师事务所的张明春律师,张律师告诉记者,像刘某这种案例,在个人与公司关系中是很常见的,为了不出现当事人的这类事情,个人在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时,要仔细填写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务派遣关系,要明确协议内的各项条款,尽量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出现纠纷,可以很好地保护自己财产和权利,以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个别用人单位往往抓住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真阅读双方的协议的漏洞,在日后的劳务纠纷中大做文章。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张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就职后,应要求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仔细阅读各条款的内容,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避免日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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