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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没有入职面试引发劳务派遣纠纷

日前常州媒体报道,本市某企业与异地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合作,给企业造成本不应该的经济损失一事。常州派渡雇员派遣有限公司相关专家分析认为,出现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用工单位急于招人,而疏忽了对派遣员工进行有效的入职面试。

  用工单位想要避免出现此类问题,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规范劳务派遣协议

  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劳务派遣公司招募派遣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用工单位的招工标准操作,并接受用工单位的面试和培训。

  二是严格组织入职面试

  用工单位在派遣员工入职前,应该及时组织包括理论考试、面试、体检在内的综合测试,不合格员工不予录用。

  现在经常有一些异地劳务派遣公司会组织一些毫无工作经验、初中没有毕业、甚至是不懂普通话山区农民,不经任何培训就直接派遣到用工单位上班。一旦有这样的员工入职,那么势必会出现无法正常沟通,组织培训无效等现象,并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程序。

  今年1月10日,常州某企业与昆山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约定由派遣公司向常州这家企业一次性派遣43名操作工。同时约定,派遣人员自到厂之日起无论工作与否,均按每人每月280小时工作量计算,工资计算标准为每小时9.5元。派遣员工入职上岗后,用工单位管理人员发现有超出1/3的员工无法适应岗位。

  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交涉后,派遣公司置之不理,导致部分派遣员工停工待岗。春节放假期间,这批人没有回老家,仍滞留于用工单位,其食宿都由用工单位免费提供。

  春节之后,用工单位要求派遣公司召回不适应岗位的派遣员工,劳务派遣公司以协议约定为由,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各项共计十五万元。双方协商未果,导致派遣员工全部辞工,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程序。

  后经劳动监察部门多次协调,由用工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务派遣公司各项费用共计七万多元,最终才算了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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