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main busines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0512-57895156

手机:18549925599

邮箱:kunchenghr@126.com

地址:苏州昆山前进西路3288号金澄大厦510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从7月1日起作调整

从2013年7月1日起,市区上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一、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额分别为:一级增加290元,二级增加275元,三级增加260元,四级增加245元,五级增加215元,六级增加200元。

  二、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护理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额分别为:完全护理依赖增加185元,大部分护理依赖增加150元,部分护理依赖增加115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此次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后,一至四级工伤人员月人均伤残津贴达2813元;月人均生活护理费达1503元,月人均供属抚恤金达1089元。调整后的待遇于2013年7月15日左右到账。

相关资讯

信誉保证,最专业、最便捷的劳务派遣机构,他们选择昆诚!

更多资讯

江苏苏州法院联动化解劳动争议 苏州公布劳动争议案10大案例不签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修正)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新)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 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申请流程 2013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 儿童大病救助政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Copyright (c)2015-2018 www.bai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801938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