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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务派遣工境遇有望改善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收到23万条征求意见,数量超过2009年至2011年20部法律征集意见数的总和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高欣

  20天33万条修改意见,《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在不知不觉中创下了一项新纪录。

  2011年5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收到23万条征求意见,数量超过2009年至2011年20部法律征集意见数的总和,一度创下人大立法网上征求意见的纪录。

  如今,这个纪录被再次刷新——截至7月26日,《修正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不过20天,而意见征集数已高达33万多条。公众对劳动法修订的“热情”,由于对“劳务派遣”的关注而远超预期。

  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初次审议了《修正案》草案,8月底将对其进行二审,10月底进行三审。如不出意外,新的劳动合同法将于10月底正式实施,劳务派遣工的境遇将有望得到改善。

  《修正案》中修改的部分共有四条,每一条都直指已被一些企业滥用的劳务派遣,派遣比例、用工岗位范围或将被严格限定。此次修正将会对劳动派遣作出明确的界定,涉及几千万劳务派遣工的利益。

  “发表意见吧。7000万劳务工们!!!”名叫“遏制国企违法派遣”的网友说道。

  网友“昨日荷花”说:“这是值得期待的一部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底层生活的人。”

  网友“梦醒金陵”分析道:“如果不改变现行劳务用工的现状,不仅不能保障大量劳务工的切身利益,而且还制约我们国家的长期发展战略,总不能长期以低端产品、廉价劳动力等优势来给别人打工,那将会是一个怎样的大国呢?”

  一位匿名网友则急不可耐地说:“快点通过,本人又被临时派遣了3年。”

  然而,有些人思考的却似乎是其他的问题。

  网友“jiangnan”尖锐地说:“问题是同工不同酬,应该解决同工同酬,就是在不在编制都应该福利和工资水平一样,那样他们就不搞劳务派遣了。就是因为他们在编制的想拿高工资,不在编制的给很低的工资,所以他们才搞派遣。要是全部要求福利待遇一样叫他们没有空子可钻,谁还搞派遣呀。劳务派遣的症结在于工资的问题,搞劳务派遣就是变相的搞剥削。”

  网友“laoqu228”一言蔽之:“劳务派遣实在要不得,直接取消比较好。”

  而网友“卢健健”却较为温和:“派遣这个事情不好说是好是坏,有些行业不用派遣恐怕无法持续吧。”

  更多网友关心的则是法律通过后的执行问题。

  网友“愛緔咖啡”如此评价《修正案》:“实际、务实、落实难度大。”

  一位注册地在天津的匿名网友称:“希望这次不是空话,以前就是有劳动法也没几个执行的,特别是国企。”

  湖南娄底的一位新浪手机用户直接说道:“关键是执行!!”

  广东广州的一位新浪手机用户有些沮丧地说:“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任你怎么颁布,也改变不了劳务工的本质,永远觉得低人一等,拿的是不平等的工资,做的却不是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活!”

  据悉,修改劳动合同法的消息一出,就有企业开始着手减少派遣所占业务比例。同时,相关合同也改为6个月一签,以逃避同工同酬等要求。

  广东汕头的一位新浪手机用户略显堪忧地发言道:“汕头地区很多企业都是家庭式作坊,每天工作12小时,也没有加班费,劳动法在这里不起作用,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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