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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参保职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或绝育、复通术前,用人单位应到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科窗口申请审批。提供以下材料:
①生育申请表;
②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复印件)。
2、男职工配偶生育、女职工外地生育按零星报销程序准备材料及结算,由单位在职工生育后报送至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科窗口。提供以下材料:
①出院发票(原);
②费用明细清单(原,盖章);
③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复,盖章);
④出生医学证明(原+复);
⑤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准生证(原+复);
⑥单位出具情况说明(仅女职工外地生育提供)。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三级:一院、二院、三院、中心医院、中医院、九七医院、矿总院、妇幼保健院;
2、二级:五院、矿一院、矿二院、利国医院、老年病医院、贾汪人民医院、医学院附三院、矿山医院;
3、一级:矿务集团义安、三河尖、旗山、张双楼医院、矿务集团总医院庞庄分院、市计划生育指导所、徐州瑞博中西医结合医院
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一、生育医疗费定额:
生育保险定额标准表 (单位:元)
标 额 准 医 院 目 项 付 支 定 |
三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一级医院 | ||||||||||
顺产 |
2200 |
1800 |
1400 | ||||||||||
助娩产 |
2600 |
2000 |
1600 | ||||||||||
剖宫产 |
4200 |
3400 |
3000 | ||||||||||
3个月以下流产 |
600 |
400 |
300 | ||||||||||
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 |
1100 |
900 |
700 | ||||||||||
7个月以上引产 |
2200 |
1800 |
1400 |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
100 |
100 |
100 | ||||||||||
绝育(复通)手术 |
按实支付 |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生育标准为女职工生育定额标准的50%。
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发放基数以本人月缴费基数为准。
生育津贴的计发时间:1、顺产按90天享受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下流产的按30天享受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的按42天享受生育津贴。
4、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按90天享受生育津贴。
三、营养补助费: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按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2013年11月为15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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